县 十 四 届 人 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九龙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 红

202042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开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一年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这一年,我们用忠诚铸魂,保持方向不偏、信仰不变、立场不移的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始终确保信仰忠诚、党性纯洁、政治敏锐。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把稳政治纪律之尺不动摇、严守政治规矩之戒不含糊、保持清正廉洁之本不偏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执行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不议、不传、不发表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理想信念、学出担当作为。

这一年,我们务实重行,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助力风险防控、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围绕全州“123456”总体工作格局、“三创联动”重大部署和县委“137”发展思路,确保检察事业与县委和上级院安排部署同频共振。

护民利,下好风险防控“先手棋”。依托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受理平台,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稳控化解。共受理信访案件1212人,检察长接访6人(次),远程视频接访11人,化解矛盾纠纷3起,办理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受理审查刑事赔偿案件1件。同时,在重要敏感节点坚持由院党组成员带班及专人24小时值班,坚决确保重点时期的稳定,实现了全年无涉检赴省赴京上访工作目标。

保民生,打好巩固脱贫“主动仗”。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精准扶贫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动真情、扶真贫、真扶贫,扎实做好结对乡镇脱贫后的帮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扶贫工作任务。2019年,我院共为联系乡镇投入帮扶资金4万余元;为结对户筹集钱物1万余元;帮助结对乡镇销售农产品6万余元;结合脱贫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解决实际困难5件;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各乡镇及脱贫村开展各种宣讲活动20余场次,覆盖农牧民群众3000余人,切实巩固了脱贫工作实效。

守公益,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大打击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办理力度,办理生态环境案件24人。二是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举措,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截止目前,共受理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线索10件,立案9件,终结审查2件,发出诉前行政检察建议(公告)7件,因相关单位采纳建议及时整改结案6件,1件正在办理之中。三是加大食药领域案件监督力度。联合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察1次;针对保健品、生猪屠宰、城市供水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7场次。收集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餐饮卫生、供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8件,立案5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件,结案5件。

这一年,我们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书写维护正义、守卫公平、保障人权的检察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扛在肩上,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226人,审查批准逮捕714人,不批准逮捕5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631人,提起公诉1824人,有罪判决率为100%,不起诉510人。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不枉不纵,既打击犯罪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我院在办理阿石某某毁坏财物案时,发现该案件的犯罪数额标准未达到立案标准,鉴定意见存疑。在办案检察官监督下,侦查机关经侦查实验后证实其价格与鉴定意见相差甚远,按照相关规定, 我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严格执行《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案件“带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运行。如:我院在办理一起盗窃罪案件时,在证据审查和对犯罪嫌疑人仁青某某进行讯问时发现存在非法证据,我院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非法证据进行了排除,充分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查微析疑中深挖细查,防止漏罪、漏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如:我院在审查一起盗窃案时,发现同案人员白马某某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未追究,在充分调查核实后,我院立即启动追诉程序,依法对白马某某追加起诉,很好的维护了有罪必究的法律权威。全年,我院监督同级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立案监督案件1件,追诉案件1件,变更提请批捕罪名1件,强化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效果。

全面增强民事行政监督。以保障民生、解决群众诉求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民事行政监督职能,加强民事行政审判、行政执行监督,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办理民事案件1件,行政执法案件1件,针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分别向责任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较好的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全面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各环节的检察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手段。一是着力夯实驻所检察工作。在县看守所正在修建,在押人员异地关押的情况下,我院通过电话、微信、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与监管机关沟通协作,不断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及时掌握监管情况,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监管环境,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二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监督。我院从交付环节入手,定期通报核查矫正人员信息,检查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入矫、在矫、解矫。对矫正过程中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及时督促司法机关加强监管。如:我院办案人员在监督过程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沈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存在漏管现象,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得到及时整改。2019年以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1份,上报刑事执行渎职犯罪线索1件,确保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

这一年,我们积极作为,践行顾全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行动指南,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服务保障等职能,在平安九龙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立足检察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推动社会治理。一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流动检察服务平台。深入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工作,推行“有访接访、无事宣传、问计民生”的工作法,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流动检察官服务平台。2019年以来,共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0多人次。二是积极推行不起诉公开宣告+以案释法,化积怨促和谐。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检察机关的决定向侦查机关、律师(或诉讼代理人)、案件当事人三方说理,答疑解惑。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对案件中的各种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力争做到及时预警、有效控制、及早化解。如:我院在办理尼某某、兰某某等4人盗窃案时,深入案发乡镇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对群众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有效发挥了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反响。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格依照上级机关及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脱贫攻坚、支部共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共同签订《办理涉九类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积极介入县公安机关以涉黑恶名义初查案件2件。

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常态化。积极主动加强与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切实担负起“两法衔接”工作的牵头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确保案件规范、及时录入平台。全年共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监督4次,对“两法衔接”平台运用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1次,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0件,登录平台989次,为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一年,我们守正创新,始终以更高更严要求为目标,开启践行新思想、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的时代征程,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中焕发检察活力。

不断增强改革“源动力”。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与纪委监察委线索移送、办案协助等机制,与县纪委监察委共同签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形成反腐败新格局中打击职务犯罪的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主动与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调律师介入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机制,在办案中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截止目前,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数量位于全州前列,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持续用好创新“催化剂”。以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为抓手,探索新时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实现“小院大作为”。依托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援建项目,在汤古、呷尔两镇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接访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及时有效的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法制需求,帮助群众解决法制诉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开拓联合救助新思路。突破司法救助的属地管辖限制,与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湾坝乡高碉村3名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使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成为检察机关的“民心产品”。

编织未成年人立体司法“保护网”。严格执行“专人专办”“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成立“吉日宗”未检室和未检团队,构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元化帮教综合保护机制,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和亲职教育,落实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与县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意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巡讲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着力防范校园欺凌、学生被引诱犯罪等,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城内的报刊摊点、文具店、网吧等场所进行综合治理,整顿未成年人网上网下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净化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一年,我们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司法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多渠道、多方式走访人大代表20余人(次),梳理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参加检察开放日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狠抓执法规范化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强化业务部门执法办案中的自身监督,加强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行“一案三卡”、流程监控、网上监控、跟踪监督等监督措施,严格执行报告、报备、审批制度,落实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一年来,运用流程监控系统对在办案件进行同步动态监控,采用阅卷评查与网上审查,随机评查和重点评查各类案件13件,对本院即将到期案件发出预警通知6件,发出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6期,实现系统内监控和系统外监督同步运行,确保流程监控不流于形式。

以公开促公正加强群众监督。通过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微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案件程序信息23条,公开法律文书33份,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4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200余条,点击率达1500余次.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这一年,我们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始终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基础谋长远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抓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全面完成“3+2”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和按期晋升,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务套改,落实检察官退出机制,完成第二批员额制检察官考核遴选和书记员公开转任聘用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为基本内容、“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党支部为基本单元,组织集中学习交流、邀请党校老师、越战老兵开展专题党课等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培养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全年发展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

抓素能提本领。建立自主学与集中学、走出去请进来、以老带新等机制,开展业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练兵活动。积极推动“党员示范岗”、“业务能手”和“精品案件”等评选,有效的提升了干警的业务能力素质。

抓管理明奖惩。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创先争优奖励办法等激励机制,推行“日常管理+结果考核”的管理制度,营造“能者多劳、不劳不得”的竞争氛围,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促进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发挥各自作用。

抓廉政促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顿”活动,通过狠抓作风养成,力戒“庸懒散浮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财务收支一年一审计,接受上级机关三年一巡查。集中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确保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站在2020的起点,回首2019的征途,走来的路依稀可见。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是各位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们也在不断的自省,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就办案而办案,就监督而监督”的传统观念尚未得到彻底纠正;“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思考如何在精准服务大局、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上重点发力。

 

2020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也是甘孜州建州70周年。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要求,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九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同频共振顾大局,开拓思路谋发展,苦练内功重自强,为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和谐小康新九龙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用心用情用力。把忠诚体现在行动上,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担当体现在尽责上,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上,在保护校园安全、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上,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上百倍用心、千倍用情、万倍用力。把服务体现在实干上,在护航九龙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战役”上,在服务保障“137”发展战略上,在助力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上,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标准。

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中做优做实做强。树立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人权保障。做优刑事检察,突出专业化建设,完善“捕诉一体”机制,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全流程检察监督,一手打击犯罪,一手保护人权;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精准化”为导向,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进一步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民事审判公平公正;做实行政检察,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探索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工作机制,补齐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在五大法定领域深耕细作,督促被监督者主动纠错,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集信访、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工作机制,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职务犯罪检察新模式,健全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在提升队伍素能素养上向前向上向优。坚持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全方位素能培训,打造“学习型”检察院。以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健全综合配套政策来“提质增效”;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来“强身健体”;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治理“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来“立规明矩”,形成清风扑面、清风送爽、清风正气的检察政治生态。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在加快基础建设上提速提质提效。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主动融入“智慧甘孜检察”体系;加快推进“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全覆盖;积极推进“两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及检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为检察工作“减负”“增能”“换挡”“提速”,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令人向往,壮丽愿景催人奋进。面向未来,面对挑战,九龙县人民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将始终坚持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在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折不扣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让更多的法治红包惠及人民群众,不辜负时代和九龙人民的期待,在九龙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强拓新、坚韧奋进,用优异的成绩向九龙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向建州70周年献礼!

 

 

 

 

 

 

 

 

 

 

 

 

 

 

 

 

 

 

 

 

 

 

 

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跨区域联合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原则上以属地管辖为主,九龙县检察院突破属地管辖限制,联合青白江区检察垮区域开展司法救助,该案的成功办理拓宽了司法救助途径,为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提供了范本。

3、捕诉合一:将批捕权和起诉权归于一个检察官行使。在“捕诉分离”的模式之下,批捕权由侦监科行使,公诉权由公诉科行使,批捕和公诉由不同部门的不同检察官分别承担。而实行“捕诉合一”之后,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将合并,一个案件的批捕和公诉由一个检察官来完成。

4、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上门接访,实现群众申诉“零距离”。积极推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等便民措施,在推行上门接访等便民措施的同时,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需要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的群众,让其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反映情况,实现群众申诉“零距离”,既方便群众控告申诉,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门户网站设置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网上申诉等栏目,开通官方微信、微博接受群众控告申诉的留言、发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5、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6、内设机构改革“3+2”模式:将原有的公诉、侦查监督、民行等业务部门整合为第一、二、三检察部,原有政治处和办公室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