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工作,实现公安、检察、法院之间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信息随按移送和及时反馈,切实规范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院三举措保障全省部署的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全面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一、开展自查促规范。我院及时成立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评查小组,11月16日评查小组以案卷抽调、核对检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全院涉案财物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自查结果为截至2016年10月25日,自侦案件、其他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均合法、规范、文书齐全。严格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记录涉案款物的收、缴、管、退等环节信息,并在统一办案系统上公开涉案财物流转全程,从而确保去向明晰,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参加培训涨知识。11月17日我院案件部门工作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反贪工作人员在院会议室参加涉案财务管理系统视频培训,培训人员对新系统的功能、流程、操作步骤有了详细了解,会后,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参照资料下载软件,学习新系统知识,为涉案财务管理新系统的全面上线打下基础。
三、健全制度保权益。我院建立涉案财物专人负责制度,由专人出具扣押法律文书、造表登记工作,统一管理。同时,建立涉案财物出入管理台账及电子台账,每月梳理一次台账并和财务人员对账,确保台账清楚明白,准确无误。严格要求涉案财物的扣押及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操作,保证每一操作步骤规范合法。通过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活动,我院健全了涉案财物工作制度规范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提高了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