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县兰月蒲故意伤害案 

 

一、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人兰月蒲系被害人曾国芸丈夫。20141221日晚,被告人兰月蒲以曾国芸拿了放在家里的人民币14000元为由,与曾国芸发生争吵,二人分床而睡。次日凌晨01时许,被害人曾国芸来到被告人兰月蒲床边称自己害怕,兰月蒲便对曾国芸进行谩骂,并拿起放在卧室床尾边的一根木棒对被害人曾国芸进行殴打。凌晨05时许,被告人兰月蒲离开家去山盛公司拉矿。下午17时许,被告人兰月蒲的弟弟兰月飞到兰月蒲家发现被害人曾国芸倒在地上,便通知其家人将被害人曾国芸送往九龙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四川省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曾国芸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第11肋前缘骨折、左第8肋腋中线骨折、双肺挫伤,系创伤伴支气管肺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二、案件诉讼过程

2015424,九龙县公安局以兰月蒲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我院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于2015715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兰月蒲。2015814日,九龙县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兰月蒲犯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三、案件办理的主要特点及经验、做法

(一)案件办理的主要特点

兰月蒲故意伤害案系一起重大疑难复杂命案,主要特点有:

1、被告人兰月蒲与被害人曾国芸关系特殊。本案中,被告人兰月蒲与被害人曾国芸系夫妻,日常生活中,被告人兰月蒲经常对被害人曾国芸拳脚相加,有相关的报案记录、医院就诊病历佐证。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强烈要求严惩兰月蒲,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引发广泛关注,维稳压力大。

2、案发后现场遭到破坏,导致部分证据未能收集。案发后,证人兰月飞(被告人的弟弟)第一个到现场,将倒在地上的被害人抱在床上,并通知证人赵明生(被告人的幺婶)、李云香(被告人的妈妈)到现场,更换了被害人的衣服,李云香扔掉现场的一个有“敌敌畏”字样的瓶子,现场遭到破坏,现场的打斗痕迹、作案工具、被害人衣服的状况等相关证据没有能收集。

3、被告人作案地点隐蔽,直接证据缺乏。本案中,现场是被告人兰月蒲的家中,案发当天,家中只有被告人兰月蒲与被害人曾国芸。被害人曾国芸身上的伤是谁造成的,兰月蒲作有罪供述后又翻供否认作案,因此,本案是否存在他人作案的问题。本案发生在凌晨,无目击证人,证人证言多是传来证据,且证言之间相互矛盾,作案地点在家中,没有相关的视频资料,缺乏直接证据,补证难度大。

4、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后提出遭受刑讯逼供。兰月蒲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法庭庭审时,其提出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因此,是否认定兰月蒲遭受刑讯逼供及是否采信其有罪供述成为本案的重点和难点。

(二)案件办理的主要经验、做法

兰月蒲故意伤害案,虽案情复杂,被告人翻供,能成功判处其有期徒刑,主要经验和做法有:

1、提前介入侦查,围绕关键情节构建证据体系。因该案系重大复杂疑难命案,公诉、侦监部门提前介入该案,详细查阅卷宗,亲赴尸体解剖现场和案发现场进行核查。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围绕诸多关键情节构建证据体系。一是夯实作案动机。如要求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兰月蒲是否借了人民币14000元,向谁借的、这笔资金用在哪里了进行逐一核实,查清去向;二是夯实作案工具。如针对兰月蒲提及使用棍棒殴打了被害人,要求侦查机关对作案现场进行仔细侦查,调取作案工具并进行司法鉴定;三是夯实被害人的死因。如针对兰月蒲供述被害人的死因有可能是喝了农药造成的,要求公安机关对死者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死者的死因。四是夯实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感情。被害人是否经常、反复、持续地遭受被告人的家庭暴力,是否有医院就诊病历资料、报警记录等,向邻里、亲友了解其两人的夫妻感情状况。

2、多方取证,排除刑讯逼供,有利指控了犯罪。因兰月蒲提出遭受刑讯逼供,在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兰月蒲的入所体检表,邀请承办该案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播放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实侦查机关的讯问依法进行。最终法院采信了公诉机关的意见,排除了刑讯逼供,认可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

3、庭审举证层次分明,强化公诉意见。 本案关键性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兰月蒲故意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如经调查,被告人经常对被害人拳脚相加,被害人曾多次到医院就医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如案发前,只有死者与被告人在家中,被告人家地处偏僻,附近没有邻居,被害人身前没有与他人有矛盾,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如兰月蒲归案前,现场有浓烈的农药气味,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因此不能确定死者的死因,经过司法鉴定,死者曾国芸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多处骨折,系创伤伴支气管肺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被告人实施家庭暴力呈现经常性、持续性、反复性的特点,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鉴于兰月蒲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且拒不认罪,最终法院判处兰月蒲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