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康巴高原,已经变得有些寒冷,感谢各位省院领导不辞辛苦莅临指导工作,感谢州院民行部门搭建这个交流平台,在此我结合我院实际,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近年来我院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虽然四川检察机关没有被纳入公益诉讼试点范围,但全州检察机关已按照上级院部署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开始开展工作,即对民事行政诉讼进行监督的同时,开展了对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期摸排工作,并积极探索对涉及“两益”的非诉行政行为的监督,九龙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严格按照州院安排部署开展推进。

一、我院今年来开展公益诉讼相关情况

(一)全面履行民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良序

近三年来我院民事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帮助23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近80万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帮助国土资源管理局追回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48万余元;全力纠正行政违法,根据州院民行部门安排部署,我院积极走访各企事业和行政执法单位,宣传检察机关民行职能,摸排线索,按时上报。近两年来对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行政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纠正6件,采纳率100%,大力推动了行政权力的规范行使。如在今年初在我院办理的一起多人盗伐林木案件中,经查发现案发地区盗伐林木现象严重,且在伍须海风景区内,对环境影响较大,林业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现象,遂向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监管力度,并督促9名犯罪嫌疑人补种复绿,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检察建议得到林业部门采纳并重视。

二、加强监督,积极探索。20177月初,全州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泸定召开,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就全州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就此,甘孜州公益诉讼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九龙县院积极贯彻会议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公益诉讼探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院党组对公益诉讼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以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了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人员,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施设备。分别召开数次党组会议和院务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把公益诉讼作为今后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待。

二是积极主动汇报,争取党委人大支持。7月中旬,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形成专题报告材料。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汇报我院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得到了县委及人大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针对我县国土资源、砂石开采、城镇建设等比较突出的方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公益诉讼纳入我县“七五”普法重点宣传内容,树立典型案例,以案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有效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院党组成员多次走访法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消除认识分歧,统一司法尺度和标准,构建检法和谐互动的良性格局。借助“两法衔接”,宇哥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联系,针对部分地方行政机关不理解、不配合检察机关工作的突出问题,院党组要求民行部门机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又要注重加强释法宣传,与行政机关理性沟通,消除顾虑,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共同促进法治九龙建设。

四是深入基层,加强宣传。为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率,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8月初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学习《民法总则》,保护公民权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我院民行部门的检察干警先后深入离县城较近,人口较多的呷尔镇立壁村、华丘村等地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尤其是重点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案件多发领域开展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赞赏。

五是走访排查,督促行政执法。根据甘州检民【20178号文件要求,我院对我县境内的砂石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走访排查。走访调查了12家陆地采砂场和14家河道采砂场,针对排查出的汤古乡境内省道S215线附近陆地采砂场停采后未及时复垦现象和部分乡镇河道采砂场违规采砂情况先后向县国土部门和水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整改落实,民行部门予以全程追踪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面对公益诉讼这一崭新的改革试点任务,当前的民行检察队伍难以胜任。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行部门人员编制过少。目前我院在岗民行干警仅有2名(包括1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工勤人员),办案力量严重不足,与新形势下民行工作需求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二是民行队伍业务素质能力急需提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对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等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试点实践表明,现有民行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能与试点工作要求尚有一段距离,懂侦查、会调查的人不多,多数民行检察人员在办案思维、知识储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试点工作的新要求,不会干、不能干的问题仍然存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线索收集和调查取证难。从实践中发现,目前缺乏专门的行政公益诉讼的案源发现机制,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的社会知晓度也不高,导致案件线索收集困难。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没有被赋予侦查权力,仅具有《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赋予的对案件的调查核实权,因此调查取证难度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一般要求必须到公共利益损害的案发地点调查取证。但民行检察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很难进入案发地点。民行检察人员从事调查取证与自身的身份存在冲突,因此会在调查取证中遇到身份尴尬,甚至会遇到暴力妨碍取证。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按照高检、省、州院的部署,我院结合九龙县生态区位和生态环境要素的特点,对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作出安排:

(一)转变观念,加强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是检察职能的一项重大调整,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机关形象,也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尤其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开展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更显得必要和迫切。每位检察干警应当自觉树立起公益诉讼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大局意识,主动为公益诉讼献言献策,形成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体化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格局。

(二)要进一步配强民行队伍。为保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提升民行队伍业务素质能力,首先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抽调自侦、公诉、民行、技术、宣传等部门的精干力量,在案件办理、舆论宣传引导、PPT制作、技术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组成办案组,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同时要开展专业性、针对性强的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案件汇报、文书写作、出庭公诉等多种能力,为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三)主动服务大局,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九龙县地域宽阔,河流分布广,矿产和动植物资源丰饶,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围绕“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和谐小康新九龙”的工作主题,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牢固树立“两益”的法律监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增强适应形势变化的信心和能力,为维护我县青山绿水献策献力。

(四)深入开展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针对近年来本地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情况,突出宣传导向性、实用性、知识性、趣味性;解析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意义及法律依据,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详实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平台与现代途径宣传民行检察工作,进一步构建全覆盖宣传体系,提升宣传效果,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两益”保护意识的同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鼓励大家提供线索,发挥全社会力量,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让九龙的山更青,水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