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十 四 届 人 大
二次会议文件(九)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九龙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 红
2018年1月13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 和谐小康”新九龙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面建设“经济发展 生态文明 和谐小康”新九龙总目标,坚定不移担当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时代重任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九龙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不断调整完善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抓住发力点,结合群众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结合对接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九龙县人民检察院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精准掌握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我院27名干警与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149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结对帮扶走访台账,与贫困户共商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帮扶实现了15户贫困户65人顺利退出。二是在进村入户开展实地走访、帮扶的同时,对农户进行“爱祖国、感党恩、守法制”、“创四好”等政策宣传,开展宣讲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结合县级责任人联系点工作要求,加强对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督查并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论述和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精神宣讲。四是为真正解决贫困问题、长远谋划致富之路,进而实现小康社会的最终目标,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帮扶资金50000元、解决茶苗15000余株,帮助结对贫困户增产增收,为脱贫攻坚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找准切入点,主动服务经济发展。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打击保护并重,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先后与县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县法制办、国土资源局等7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发布《九龙县关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如:8月初对我县境内12家陆地采砂场和14家河道采砂场进行了走访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通过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把握着力点,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司法办案各个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认罪悔罪从轻的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确有悔改表现、没有羁押必要性的案件,依法不捕3件11人。并加大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力度,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充分阐释理由和法律依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注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效果。利用“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设立接访点,结合“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大接访活动,实行定期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和远程视频接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收集群众诉求,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宣传版面20余幅,接访群众100余人次,走访全国、省、州、县人大代表35人次,回访信访人员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与上级院远程视频接访2次,受理初核案件 2件。健全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重点信访案件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保持涉检涉法赴省进京“零上访”。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先后与司法局、民政局、文教局、红十字会等6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建立对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救助工作机制。通过救助机制办理2件特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资金10000元,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聚焦落脚点,全面增进民生福祉。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打击犯罪护民利。围绕民生诉求,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法院、公安、环林部门的沟通,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林木案3件19人,并督促9名犯罪嫌疑人补种复绿树苗320株,有效保护我县生态环境资源。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专项整治解民忧。结合司法办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年出动检察干警20人次,警车4辆,协助政府完成城区第一批违规搭建清理,拆除城区违规建筑物26处。针对发现的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车辆乱停乱放、河道污染等问题,加强对策研究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有效的整改落实,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牢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毫不动摇履行建设法治、守护公正的神圣职责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自觉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和谐稳定、廉洁高效和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格履行捕诉职责。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同级公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523件41人,批捕20件30人,不捕3件11人。受理同级侦查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件74人,移送州检察院1件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0件57人,在办案件7件14人,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制度,以挽救、感化和关怀的方式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2件2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法定时限内审结率达100%。坚持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赌涉毒涉枪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净化社会环境。提前介入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涉恶涉众案件,深入案发现场5次(其中命案1起)。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刑事案件监督。加强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积极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纠正违法等一系列多元化法律监督活动。全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刑事立案监督4件4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突破我院数年无行政立案监督案件局面。加强民事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发出民事行政监督类检察建议4份。截止2017年10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的案件11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规范驻所检察工作,坚持在押人员检查谈话、随机调阅视频监控录像等制度,开展看守所在押人员谈话45人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7份。畅通信息渠道,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召开联席会议5次。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加大巡回检察力度。先后深入8个乡(镇),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工作。对其中的3个乡的监外执行罪犯管理教育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走访矫正对象家庭10余户。
坚决查办贪腐犯罪。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4件4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3件3人,移送纪委处理1件1人。通过办案依法追缴赃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上缴国库479万元。成功查办了九龙县物资总公司原总经理孙某某、会计高某某、出纳唐某某贪污、受贿案,该案为建院以来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最高、时间跨度最长、取证难度最大的案件,通过坚持文明规范办案,实现了案件零瑕疵、零违纪、零事故。该案件的成功查办得到了县委和人大的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使惩治腐败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深入开展警示预防。积极构建多元化预防网络,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工作,形成查办和预防相互促进、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及时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4篇。开展预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在各乡镇、社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巡回讲座3场;创新案例剖析会模式,先后在地税、电力等重要部门召开案例剖析会4场。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开通微信公众号,创建“九龙检察”廉政微信平台,推送廉政信息70余条,深化预防宣传效果。
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针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问题,全年深入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导督促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次,走访19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向各行政执法单位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纠正指导部门录入问题10余次,解答“两法衔接”平台运用各类问题5件,联合县法制办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次,接受州、县人大专项督查、调研2次,“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显著。
三、把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持之以恒探索检察改革、机制创新的科学路径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按照“依法、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快速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优秀人才向司法一线汇聚为目标,完成首批11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和等级套改,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全面完成,一批政治素质较高的办案骨干进入检察官队伍。围绕司法办案责任制深化改革,落实《办案责任追究细则》《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责任清单》等相关制度,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杜绝违规干预司法。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县试点工作小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转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确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掌握转隶人员思想动态,打消思想顾虑,凝聚改革共识。配合纪委初步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基础性工作,有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行内部监督制度改革。切实强化对检察权和对检察人员行为的监督,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规范司法。运用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受理案件52件,分送案件52件,发布案件预警8件,发出情况通报5期,对17件特种案件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并整改4大类问题,完善制订16项执行细则,全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意识明显增强。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律师接待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内部案件评查17次,评查各类案件50余件。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10次,全面清查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情况。
公益诉讼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是《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能,也是检察机关从未开展的一项新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深入贯彻学习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检察职能有序推进公益诉讼。一是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下,建立健全办案机构,调整充实办案力量,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法、最高检有关公益案件的办理流程、审查标准、操作规范、相关业务新的法条解释和诉前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能和工作水平。三是结合依法治县“法律七进”活动,深入走访、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出动检力20余人次,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宣传9次,接受咨询近3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3条、宣传展板2幅,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公益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举报侵害公益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为有序有效推进公益诉讼营造起良好的执法环境。四是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持续发力,办理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7 件19 人。积极摸排、科学评估案件线索,储备公益诉讼线索2件,向县国土局、水务局各发出检察建议1份,为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全面从严治检的根本要求,主动有为彰显正风肃纪、锻造队伍的坚定决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突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统揽各项检察工作。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视察工作、参与执法检查、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等方式,不断促进检察工作的提升。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主动邀请各界人士来院参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意见,主动回应群众呼声;充分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门户网站公开检务信息,公开案件信息45条,法律文书19份,检察工作信息120条;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发送动漫视频、图解新闻,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传递司法正能量,发出信息稿件100余篇,被州级以上媒体采用49篇,(其中国家级7篇、省级42篇),及时反映检察工作动态和成效。
突出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坚持思想建检,把政治纪律与法治信仰教育放在首位,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大讨论活动,整改党性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20个,全覆盖开展十九大及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5场次。与共建支部共同开展“七一”党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慰问贫困党员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坚守党性原则,始终对党忠诚,守纪律讲规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全面筑牢党性修养根基。
突出专业化建设强素质。一是健全以专业化技能为核心的分类培训机制,强化实战训练,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青年干警的办案能力。开展自主培训,定期组织开设岗位业务讲座和技能练兵活动,开展干警讲堂自主培训40余场,培训人数达200余人次;参加省、州、县各级业务培训50余人次;与对口援建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展远程培训20人次,干警的业务理论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二是通过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模拟法庭及案件评查、实战出庭、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
突出专业化引领作用。发挥队伍中专业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岗位、专业要求高的部门必须配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专业人才。实行检察官办案终身责任制、办案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引导专业人才向办案一线集中,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
突出精细化管理正作风。始终坚持将从严治检、精细化管理作为固强补弱的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深入探索建立体现司法属性、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机制。细化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围绕队伍、业务、事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干部考勤、绩效考核等制度,并通过定期巡查、一季度一考核、年底总考核、固定资产清理、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对制度实施的管控、评价,实现对队伍的全方位动态管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围绕司法办案、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开展全方位检务督察,切实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和“八小时外”管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过去一年九龙县检察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和“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建设要求,深入实施“能力提升、作风转变、基层基础、检务保障、人才培养、文化建设”检察六大工程,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成功的推塑出全国先进典型“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甘孜州终身荣誉奖”--苏知斌同志,并涌现出一批以苏知斌同志为代表的先进个人8人。九龙县检察院被省政法委评为“英模事迹巡回报告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新媒体作品《误以为补偿款“被吃”检察院化解消隐患》和《检察官教你校园暴力防范秘籍》获得省级新闻媒体三等奖,我院的多个奖项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寒暑易节,又一度春秋。回顾一年来九龙检察工作历程,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2017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昨天的成功并不代表着今后能够永远成功,过去的辉煌并不意味着未来可以永远辉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执法司法理念、能力与法治建设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平衡,监督的力度和成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检察工作的思维和探索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举措和特色上要下狠功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主要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与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目标”,脱贫奔康、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补齐基础设施滞后、民生水平不高、法治基础薄弱、人才队伍不足“四大短板”,夯实长治久安物质基础、民心基础、思想基础、法治基础、组织基础“五大基础”,实施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融入攀西、生态文明建设“七大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 和谐小康”新九龙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围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县等“七大战略”和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 和谐小康”新九龙总体目标,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充分、准确。切实做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平安九龙建设。依法严惩反分裂、暴恐、邪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社会平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为九龙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转变监督理念,实现全方位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六是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的总体部署,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以检察工作需求为主导,依托现有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检察”“大数据+检察”“人工智能+检察”的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智慧检务深入发展,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智慧化新时代。
各位代表,九龙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检察工作同样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定信心,在县委和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政协的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戒骄戒躁、在忧患中继续砥砺奋进。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书写新的九龙检察篇章。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逮捕的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办案单位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司法体制改革:是指以司法为职能目的而形成的组织体系与制度体系。或者说是司法机构组织体系和司法制度的统称。司法体制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系、司法组织体系由各级司法机构(机关)构成,包括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具有司法职能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公安(警察)机关、安全机关以及这些机关的内部机构设置,它们一同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
3.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