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前典型案例
九龙县牦牛死亡尸体污染环境案
【关键词】
生态环境污染 牦牛死亡 服务民生 社会稳定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份以来,九龙县域内个别乡镇部分牛场大量牦牛不明原因死亡,尸体均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在草地、小溪、树丛,散发恶臭,造成水、土壤、空气等环境污染,不仅给牧民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周边牧民的生活,生态环境、农牧农村等职能部门未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遭受侵害。
【要旨】
九龙县地处青藏高原东部,四川省西部、甘孜州东南部,辖区内牧民主要以牦牛为主要生活和经济来源。为更好地保护牲畜资源和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服务民生,及时堵塞行政机关监管漏洞,维护社会稳定,用实际行动助力打赢防疫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5月12日,九龙县院在“送法进虫草山”工作中收到线索:呷尔镇热枯牛场有大量不明原因的牦牛死尸,腐烂后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该院庚即组成办案组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3月份以来,呷尔镇热枯牛场先后有200多头牦牛不明原因死亡,牧民损失较重,牦牛死亡后牦牛尸体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在草地、小溪、树丛,散发除恶臭,造成水、土壤、空气等生态环境污染,影响了周边牧民的生产生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迅速制定调查计划,走访当地牧民群众,调取相关行政机关职能职责及履职情况,对证据进行固定,为案件办理奠定基础。
2020年5月18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九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九龙县呷尔镇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履行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及时遏制出现的生态环境污染情况,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建议九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加强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管,以点带面依法依规处置各类动物死亡事件,并对热枯牛场死亡牦牛尸体无害化处理;建议九龙县呷尔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教育、宣传力度,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向呷尔镇人民政府下达《督办整改通知书》,并向牧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九龙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迅速组织防疫人员现场解剖,查明牦牛死亡原因,作出疫病诊断,对动物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可能引发的动物性疾病传播和生态环境安全事故的后果及责任进行宣讲,对日常牲畜管理消毒进行一对一指导,提高牧民的安全意识;九龙县呷尔镇人民政府联合村组干部,租用九石路三标段、四标段施工方挖机对死亡牛尸分两点进行深埋处理,并安排村组干部加大巡查,教育引导牦牛养殖户不乱丢牦牛死尸,注意环境保护,在重点地段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5个。
收到相关部门书面整改回复后,该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整改效果明显,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状态也消除,诉前检察建议取得实质效果,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指导意义】
该案发生时,正值全国上下抗“疫”关键期,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找准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及时堵塞行政机关监管漏洞,用实际行动助力打赢防疫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通过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平息了对牲畜死亡原因的猜忌和谣言,消除了广大群众“牛肉不敢买,酥油茶不敢喝”的社会恐慌情绪,维护了高原牦牛市场的经济秩序,避免了腐烂尸体导致二次环境污染的安全隐患,推动了藏区畜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了群众科学养殖、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老百姓的认可,真正达到了疫情防控、服务民生、环境保护的双羸多羸共羸的效果,为九龙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